有一位朋友在幾年前已經宣布不再收禮物,真是大智大慧。尤其當我看見家中幾個裝滿結婚禮物的大裝紅白藍尼龍袋時,只有惱自己沒有先見之明。
小妹非常討厭家中雜物處處,加上一早知道婚後一年即要移居外國,再過一年又要搬返香港,由搬出娘家的一天起,堅持非必需品、裝飾品一概不買。必需品一定買設計精良、耐用的。兩個人四百呎實在沒有讓你裝飾的餘地,收妥日用品已經是最好裝飾。
可惜還是算漏了結婚禮物這一著。
兩年前的婚禮上,我們收到裝滿十個大紅白藍的結婚禮物。當中用得著的,我們已經儘快拆開來用。合意的故然是歡天喜地,即使是外觀令人頗難受的 ── 例如:粉紅底白天鵝加大紅花圖案枕袋一對,是,非常慶幸只有枕袋,所以我可以狠心把它們留在英國,不用忍受四隻天鵝長年在我的床上孵蛋;又或是令人發火的小家電 ── 例如:不燙手的熨斗與塑膠(!)電熱水瓶 ─ 我們也將就了。
剩下來的,坦白說,都是一些浪費地球資源、既不實亦不華的東西,例如:
- 水晶燒鵝X 3對(!)
- 水晶蝴蝶 一對
- 瓷公仔X 3對
- 相架 (款式尚算正常的) X數個
- 相架 (信我,你不會想放在家的) X無數個
-『基督是我家之主』掛飾X無數個
- 聖經 (其實我更想要一本可蘭經 + 究竟怎樣的人會認為在教堂行婚禮的夫婦家中會沒有聖經?????)
等等、等等…
面對以上種種,我除了額外感謝那些送現金、超市或百貨公司禮券、實用禮物或什麼都不送的朋友之外,不禁懷疑有些朋友在挑禮物時是否:
-純粹為滿足自己的購物慾
-純粹在轉贈自己不喜歡的禮物
-因為趕時間胡亂買點東西,但求有禮送
我其實不介意賓客空手而來,他們來觀禮的時間與誠意已經是最好的禮物。我最懊惱的是自己沒有預先請朋友們不用費神備禮*。
經此一役,小妹決定停止贈送一些所謂『具紀念價值』的禮物/手信給別人 ── 老公、老豆、老媽子除外。
我又不是孫中山戴安娜,大家不用記掛著我。小妹也不希望自己登陸諾曼第或橫渡盧溝橋成為值得紀念的事。
故今趟旅行回來,只帶吃的。
* 以上所有具宗教色彩的及幾乎所有你不會想放在家的物體均非來自小妹的親友,所以這件事某程度上是防不勝防的。
只能說送聖經和基督是我家之主的人係比較求其。
教友結婚, 如果我想送基督是我家之主, 我會問左佢有冇先!不過, 這東西一定不是我揀禮物的first choice.
我都有那些水晶鵝,都唔知點算!
何止求其, 簡直係玩野!
至於燒鵝, 又不能送比人(己所不欲…), 我覺得應該有個藝術家以亂送禮+浪費地球資源為題請所有結婚收水晶燒鵝的人捐其燒鵝, 再造成一作品放TIME SQUARE, 嚇下D人…
忍唔住講多句, 基督是我家之主個單野, 唉, 就算我係教友, 都不一定要放, 如果有人問我月無, 我話無, 但我不想放, 可能好難講出口, 你明架啦…加上, 你點知我屋企咩STYLE, 所以我是極不贊成的確
如果有心, 寫張卡便好, 想出多點力, 買百X惠X禮券亦可…何必煩己煩人
我結婚收到Hello Kitty 4Rx400 張的大相簿…
老實說, 我真的不知道他們在想甚麼…
佢唔送軍曹(Keroro)相簿比你已經好比面啦!
我近年全部送超市禮劵或者直情封利是,簡單功效快雙方happy。
飲者:This is CO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