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有一位準媳婦向其未來奶奶(廣東話之婆婆)進諫曰:
『未來奶奶大人在上明鑒:若然愚婦遵從大人之命,視汝如親娘,愚恐防大人會…爆血管!事緣愚之親娘乃娘親中之異品,其血管壁之彈性非常人能及。還望大人三思。』
正所謂忠言逆耳,該名準奶奶自忖愛心滿溢,堅持己見,於是…
婆: 你挑的婚紗實在有點兒那個,不如另挑一襲吧。
媳:那麼我穿白色套裝行禮好了。又大方,又有機會再穿。不如你也別穿晚禮服,一起穿套裝吧。
婆: 家嫂,領口開那麼低,不冷嗎?
媳:今天攝氏30度。
婆: 領口開那麼低,幹麼不配點首飾在胸口?
媳:老公沒送。
婆: 跟阿仔出國讀書,你有什麼打算?
媳:減你家用。
婆: 放假返港,來我家住吧。
媳:那麼老公到我娘家住吧。
後話: 以上對白,半真半假。只想道出期望的落差。你養出的乖女兒自然是斯文温良如羔羊,怎會像我這般生番模樣;小妹親娘對我無限信任,豈能跟別人相比。小妹素來有碗話碗,最怕鬧虛文(上班揾食除外),人家說Call a spade a spade, 大有見地,明明是婆媳,我敬你為婆,你視我如媳不就皆大歡喜了嗎?何必刻意求工。如果有那麼一天,婆媳也自然成為母女才叫好叫棒不遲。
真有其事?抑或只屬文字發洩?
真又點, 假又點
Just curious.
好明顯係文字發洩LAH, 唔係寫黎做MUG
我同奶奶好夾,行街買野仲住係隔離添。真係日見夜見呀。
太過份, 哂命…
我奶奶係遠近馳名暁嘅極品, 結婚時, 認識她的人簡直佩服我的勇氣…而我…好明顯系有勇無謀….
我成曰諗如果將 in -law 嘅語錄集成寫blog 收視可以超高!
between, 好多人都覺得 in -laws 係 極品, 可能要係 blog 到比吓先可以分高低。正所為強中至有強中手嘛。
又係bor, 不過奶奶係要黎尊重嘅 (佢有幾尊重我係另一件事) ,要攞佢出來同人比, 恕難奉陪
(咁呢篇算係mug?) – 答曰: 文字發洩lor
“要黎尊重”,鼓掌。
It’s funny!
Mismatched expectations always happen between mothers-in-law and daughters-in-law, as the relationship is only in law, seldom in passion.
我娘可沒有要求女婿(甚至女兒)穿這穿那, 住這住那…因為她明白兒女有自己世界,也對自己教出來的子女有信心,女婿做個好女婿(正正常常咁)便是了, 也不必一定是怎樣那樣才算好…至少她自己拜神, 不會要求你也拜…
我覺得大家客客氣氛,保持距離都好嘅。如果慢慢發現大家投契的話,先至再親密D都唔遲。
咪就係LOR
過獎了
[...] 視汝如親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