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多職業中,做作家最划不來,因為出賣的是靈魂。一般人出賣勞力、時間,也有人以學問、色相換生計,總不致於要將諸般心思慾念暴露人前。
如果你覺得裸體人前、暴露私處尷尬難堪,那麼讓人窥見自己最私密的想法豈非更教人不安。
偏偏人又犯賤,喜歡讓人評頭品足。就如女子年幼時不免對選美存有幻想,無非為了『艷名四播』四個字。但這不妨,因為一般人如你如我,長大了總得面對現實,或曰面對鏡子,隱惡揚善。可是思想之高下、靈魂的美醜又由誰來定奪?或曰誰又會有閑情指點。
我知道,我知道,『自信』當道,自信的人最美。但你也知道我談的與自信心無關。
多次想關閉敝Blog無非為怕愚見擾民 (我知道這個 “民”一隻手數得哂),更怕將心思過份曝光。真虛偽,連虛擬的網上也要顧及面子,做人要多累就有多累。
對啊,對啊!寫作何嘗不是一場遊戲:暴露多少,掩蓋多少,美化多少,又show off 多少,都任君選擇, 其實蠻過癮的!
有趣的是胴體不管高矮肥瘦,還不是兩條腿一雙臂加頭胸腹——然而,誰今天露這兒明天露那兒的城市花邊話題永無寧止;思想可層出不窮,卻又有多少個有興趣去抽絲剝繭,窺探究竟? 簡單來說,儘管暴露思想確屬危險動作,但永不及上載裸體照來的驚天動地。 想成名,還得脫衣。
我也儘量少寫太個人的事情。畢竟網上人等混雜,無傷大雅的說說就無妨。
Angel:對啊!是一場遊戲 (说得好)
读吃:对,我也要留意一点